2009年12月30日 星期三

網路10大民怨


網路10大民怨 開心農場上榜!

更新日期:2009/12/29 14:29 科技中心/綜合報導

網路消費協會今(29)天公布10大網路民怨,網拍糾紛佔逾30%,高居榜首,

「入口網站沒客服」排第二位。而今年暴紅的開心農場則因系統連連秀逗,

加上偷菜行為,讓網友覺得「不開心」,排行第三。

在開心農場上點啊點,蔬菜、水果轉眼就被偷竊一空,

但網友不只要擔心農作物被偷,還得隨時面對系統突然秀逗、農民幣損失的窘境。

一位學生指出,「我媽說不准玩,我媽說要偷東西不可以。」

根據網路消費協會調查的結果,開心農場雖然夯到不行,但卻也是今年網路民怨的第三名。

而高居榜首的是網拍糾紛問題,投訴共高達498件。

其中,最常見的就是買、賣家退換貨問題,以及照片與實品不符。一位民眾指出,

就看起來美美的東西寄過來,可是就覺得不好,大概自認倒楣或請求救助吧!」

不只拍賣問題讓網友傷透腦筋,位居第二名的「入口網站沒客服」

讓網友求助無門。至於其他則是第四名「垃圾郵件無法擋」,

第五名「遊戲寶物滿天飛」,以及第六名「網路交友多陷阱」等。

網路上無奇不有,網友吃了虧求助無門,而政府制定的法規又有落差,

看來政府 、網路業者以及網友三方之間要如何平衡,將面臨一大考驗。

(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呂綵芯、吳智銘)




2009年12月17日 星期四

華碩家變內幕!




批:親兄弟明算帳

 

 

華碩家變內幕!

 

外資圈盛傳,華碩將把子公司和碩

 

賣給鴻海或英業達,

 

結果,

 

施崇棠卻決定放手讓和碩自立門戶,

 

這其中有什麼轉折?

 

和碩自立門戶,童子賢、施崇棠

 

20年夥伴各走各的路!

 

十二月十一日,所有關心華碩的投資人

 

都遭遇震撼!

 

因為他們手上原有的華碩股票(一千股),

 

一夕之間,只剩下一百五十股,

 

另外再加上四百零四股的

 

未上市股和碩控股。 

○○八年,

 

華碩集團將代工製造部門切割出來,

 

成立和碩聯合(以下簡稱和碩)

 

,希望完成品牌與代工業務分家。

 

今年十一月,外資圈傳出,

 

由華碩持股一○○%的和碩,

 

可能被賣給鴻海,或是引進策略性股東;

 

美林證券也因此調升華碩股價評等。 

但沒想到,

 

華碩最後的決策跌破所有人眼鏡。

 

華碩宣布,以國內罕見的

 

「兄弟分割」方式,切割出和碩:

 

一、華碩將把原有四百二十四七億元

 

的股本,減資到六十三億七千萬元;

 

二、華碩每股淨值提升至一百五十五元;

 

三、華碩對和碩的持股將降到二五%;

 

四、現在仍未上市櫃的和碩,

 

將在明年三、四季上市。 

簡單的說,

 

華碩並沒有把和碩賣給任何人。

 

但華碩並不想如當年宏碁處理緯創般,

 

逐年降低對緯創的持股,

 

而選擇一次性與和碩分道揚鑣! 

上週華碩分割訊息一出,

 

引起外資法人痛批。

 

麥格理資本證券台灣區研究部主管張博淇

 

認為,華碩股東在拿到

 

不能交易的四二%和碩股票後,

 

想賣又賣不掉,

 

必須承受持有期間的不確定性風險。

 

這勢必將讓華碩股票進行回檔修正,

 

華碩股價從十一日的六十四四元

 

延至本週二(十五)日,跌幅為十二%。 

關鍵現場》財報檢討會議,逼高層表態 

華碩為什麼要選擇這麼

 

「積極」的方式進行分割?

 

又為什麼非在此時不可? 

據了解,

 

華碩最後是計畫把和碩持股降到一成五,

 

華碩團隊將退出和碩董事會,

 

華碩董事長施崇棠自此選擇品牌之路。

 

而去年已退出華碩董事會的兩位創辦人

 

——徐世昌與童子賢,隨著和碩的切割,

 

將專心朝代工製造部門發展。

 

也就是說,當年「華碩」的四位創辦人

 

(編按:另外兩位是廖敏雄與謝偉琦),

 

已經沒有一位留在華碩。

 

關鍵,從一份虧損的財報開始。 

今年三月,華碩內部舉行了好幾場的會議。

 

會議成員除了施崇棠外,

 

還有華碩、和碩的高階主管。

 

會議的主軸,原本是因應八年

 

第四季的華碩虧損財報,檢討分家成效。

 

華碩剛在八年第四季,

 

經歷史上第一次的單季虧損(二十八億元);

 

因監視器庫存過多,

 

加上小筆電易PC產品戰線拉太廣,

 

庫存水位超過新台幣四百億元。

 

施崇棠當時接受本刊專訪時說:

 

「我對不起股東!」 



但會議開到最後,

 

大家卻是要華碩高層如施崇棠與童子賢

 

做出抉擇:

 

一,把和碩再併回華碩,

 

集合集團一千八百億元的淨值資源,

 

再拚一場;

 

二,華碩與和碩,從此切割的乾乾淨淨。 



「整個集團氣氛,那時候都令人感到窒息。」

 

一位不願具名的高階主管說。 



與會的人直指,分家成效不彰的關鍵是,

 

所有人都搞不清楚,

 

到底華碩是「真分」還是「假分」?

 

這個問題,竟從施崇棠到童子賢與徐世昌,

 

也都說不清楚。 

關係定義不清,讓員工難以自我定位。

 

八年後,華碩成為和碩一○○%持股的母公司。

 

華碩可以跟和碩或其他供應商下代工訂單。

 

依照業務關係,和碩是供應商,

 

華碩是客戶,雙方各自需為自己的利益捍衛。

 

「聽起來很容易,

 

可是今天Johnny(施崇棠)

 

來跟程建中(和碩執行長)殺價時,

 

他(程建中)是聽,還是不聽?」

 

「不聽,好像是逆倫……,

 

這個情結很難擺脫。」

 

「聽了,難道要虧錢做生意?」

 

一位內部高階主管說。 


導火線》和碩被迫分攤華碩庫存 



之後的「三三三計畫」

 

則讓雙方矛盾情緒變得緊張。 


八年第一季,為了消化庫存虧損,

 

華碩內部提出一個「三三三」計畫:

 

三分之一的庫存虧損,由和碩吸收,

 

三分之一由其他供應商吸收,

 

三分之一才由華碩自己吸收。

 

但這與八年華碩對外宣布的「三三三」計畫

 

大相逕庭,當時,華碩雄心萬丈的宣示:

 

將在三年內成為全球前五大品牌,

 

再三年擠進全球前三大品牌。

 

 

華碩提出「三三三計畫」,華碩人認為是

 

「共體時艱」、

 

「大家是一起替母公司財報而努力。」

 

和碩人則覺得:

 

「母公司就是把過期便當(庫存)

 

塞到我這邊。」「有本事怎麼不拿去鴻海?

 

(華碩另一代工供應商)」

 

「如果要把兩邊利益和在一起,

 

那幹嘛分家?」 


外界的人更不願意在華碩集團

 

分清楚界線前,

 

輕易下單。「你到底是敵是友?」

 

和碩主管一天到晚被客戶追問。

 

索尼(Sony)、惠普(HP)擔心

 

下單給和碩,等於讓和碩把獲利

 

貢獻給品牌競爭者華碩。

 

廣達與仁寶也有疑慮。

 

「我們去接華碩的單,

 

他們(和碩)又來跟我們搶單,」

 

廣達副董事長梁次震說。 

敏感情緒一觸即發,

 

高階主管們要求施崇棠等人,

 

做出抉擇。

 

最後,有了要雙方徹底分手的結論。

 

童子賢則負責操刀找尋解決方案。

 

原本市場盛傳,華碩把和碩股權

 

直接賣給特定人如鴻海與英業達的想法,

 

其實在初期就被否決,

 

從童子賢先前的發言可見:

 

「和碩未來的新合夥人,

 

要由和碩董事會決定!」 


和碩決心「離家」,

 

但又不願匆忙「嫁人」,

 

這難度遠高於先前的宏碁緯創分家案

 

先談「離家」。

 

○○二年宏碁將手中資產分割讓與緯創,

 

當時緯創淨值僅五十八億元。

 

但是,和碩到今年九月淨值為

 

九百三十四億元。

 

若華碩仍依循宏碁模式分階段釋股,

 

所需的時間太長,對公司穩定並非好事。 


再說「嫁人」。

 

需要有人能拿出超過

 

四百六十七億元的「聘金」,

 

才能掌有和碩過半主導權,

 

難度太高,而和碩也不願意被賤價賣出,

 

損害股東權益。 

兩造企圖》複製宏碁、緯創雙贏模式 

直到今年七月二十八日,

 

燦坤把製造事業部門分割,

 

新設立公司「燦星網通」,

 

讓華碩找到了另一個解套可能。

 

這是台灣第一個「兄弟分割案」,

 

在台雖是首例,但在國外,

 

早有美國電報電話公司(AT&T)成功分割

 

AT&T與七家地區性貝爾公司的先例。

 

 

華碩與和碩,

 

決心斬斷曖昧不明的臍帶關係。

 

兩家公司,即將「兄弟爬山,各自努力」。 



對華碩與和碩而言,最好的假想是,

 

他們能因此複製宏碁與緯創的成功模式,

 

各自爭取到代工與品牌廠商的信任。

 

今日宏碁已經穩坐全球第二大PC品牌地位。

 

最壞的狀況則與現在相差不遠。

 

今年一到十月,

 

華碩年營收衰退率達一七八%,

 

和碩衰退幅度約六八%,

 

華碩今年每股盈餘(EPS)估計僅三元,

 

是二○○○年以來新低。

 

相較之下,廣達與宏碁等大廠今年營收、

 

獲利仍呈正成長。

 

華碩的成長停滯,代工、

 

品牌切割不清是關鍵。 


其實市場擔心,分割出的和碩,

 

沒有華碩品牌庇護,將失去競爭力,

 

但,根據華碩第三季財報顯示,

 

和碩已經貢獻近一半的獲利。

 

兩兄弟的未來,誰強誰弱,尚難定論。

 

未來,兩家公司可不可以各自開花結果?

 

觀察點,還是各自能否把附加價值給凸顯。

 

全球第六大筆記型電腦品牌的華碩,

 

如何在蘋果(Apple)的高超設計

 

與宏碁的經營效率中,找出自己的定位?

 

第三季獲利已經超過三十億元的和碩,

 

又要如何在鴻海的經濟規模

 

與廣達的全球運籌特點中突圍? 


把這些點想清楚,華碩集團切下的這一刀,

 

才可能帶來新生。

延伸閱讀:兄弟分割,讓市場評高下!

股票的兄弟分割,

 

其實就是所謂的水平分割

 

簡單的說,

 

如華碩把代工部門的和碩分割成新公司,

 

和碩就要發行股份給原本華碩的股東

 

做為對價。

 

這樣,華碩與和碩就成為兄弟關係。

 

原本華碩的股東,一下子擁有

 

華碩、和碩兩檔股票,總市值不變,

 

只是一張一千元的股票概念,

 

分成了兩張五百元股票。 



過去台股都是以母子分割,

 

也就是垂直分割為主,

 

如宏碁把緯創分割出來,

 

然後由母公司宏碁持有緯創發行的股票。

 

宏碁的股東等於是透過持有宏碁股票,

 

間接去持有緯創股份。 



兩種做法各有優缺點,兄弟分割方式,

 

等於是會更直接讓市場去決定,

 

華碩與和碩兩張股票的價值。

 

缺點則是,股東不一定能接受,

 

手上股票忽然有部分被換成和碩股票。

 

母子分割方式,對股東而言,

 

比較單純,但無法達到完全分割的精神。

 

2009年12月14日 星期一

TDR -(Taiwan Depositary Receipt)台灣存託憑證

TDR 
台灣存託憑證

Taiwan Depositary Receipt),

,就是企業已經在國外上市,

另在台灣申請上市,

以存託憑證掛牌,

又稱第二上市。

在台灣地區發行的有價可轉讓證券,

憑證持有者和該公司

普通股投資者享相同權利義務。

杜拜成泡影

阿聯出手救杜拜
公股銀行無擔保放款杜拜
30家銀行被G20列管
杜拜是天鵝還是薑母鴉

陳炯伯事件



批:
陳炯伯事件監察院處理的結果遭立法院轟

國家網路電視台明年開播



國家網路電視台明年開播


批:
網際網路上內容將更多更豐富

2009年11月19日 星期四

境外網絡遊戲產品在中國大陸上市 之困境

批:
法律跟不上科技的進步
模糊地帶
就看執行人員
從嚴還是從寬認定
要保護當地產業
當然
一切依法辦理




從「魔獸世界」談境外網絡遊戲產品在中國大陸上市營運行政審批之困境

http://proj3.moeaidb.gov.tw/nmipo/content/weeklypaper/Theme/Default/Detail.aspx?type=3&sn=295b55e0be5f49428d6c34b6a720eec4&id=FE8DA4EEC7F9457C93129B3BEA20B167 

數位內容產業週報第251  資策會科法中心 王怡惠

 

目前境外網絡遊戲須經過重重審批關卡,才能在中國大陸上網營運,

其中包括電子出版物出版審查遊戲內容審查網路平台營運審查遊戲虛擬貨幣的管制等;

等等複雜的審批程序,還須分別向不同的主管機關申請。

而主管機關的不明確影響最甚者,莫過於「魔獸世界」在中國大陸引起的審批爭議,

該案審批程序自今年6月展開後,各方已進行長達半年的拉鋸。

可見在遊戲產業逐漸成為中國大陸重點培育的產業項目後,

不同部門對於網絡遊戲審批業務的搶奪大戰,似乎有逐漸加溫而越演越烈的趨勢,

也使境外遊戲業者申請在中國境內上市營運益增困難。

 

魔獸世界因主管部門對立,審批程序遲遲未能定案

 

新聞出版總署日前對外發布通知指出,「魔獸世界」代理商因

違反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有關著作權人授權的互聯網遊戲作品在上網營運前,

須經新聞出版總署前置審批的規定,因此退回「魔獸世界」的審批申請,

並要求代理商立即停止收費、接受新帳號註冊或任何廣告宣傳等營運行為。

然就在媒體報導新聞出版總署退回「魔獸世界」審批的消息後,

文化部也對媒體表示,新聞出版總署此舉明顯違反中國國務院下發的「三定規定」,

因為依據國務院的「三定規定」,只有文化部有權查處網絡遊戲市場;

文化部相關主管也指出,「某些部門」必須停止對網絡遊戲企業的粗暴干涉。

 

現行新聞出版總署和文化部針對網絡遊戲各自訂有相關行政規範

 

依照新聞出版總署發布的「關於音像製品版號、電子出版物專用書號管理事項的通知」規定,

電子遊戲、互聯網遊戲[iii]等電子出版物的出版管理,是屬於新聞出版總署負責。

因此,出版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互聯網遊戲前,都必須經過新聞出版總署的「出版前置審批」

並取得電子出版物專用書號。但另一方面,依照文化部發布的「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

,只要是透過互聯網生產、傳播及流通的互聯網文化產品(包括音像製品、遊產品、

演出(劇)節目、動畫等內容),其經營、服務活動,都要依據「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

相關規定取得批准或許可。因此,境外網絡遊戲產品的進口,就必須事前向文化部申請內容審查,

文化部在收到內容審查申請書後,會交由「文化部審查委員會」對進口的遊戲產品進行內容審查,

並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才准予進行公測。

 

國務院、中央編辦下發「三定規定」、「三定解釋試圖釐清權責範圍

 

為釐清網絡遊戲管理單位的權責劃分,國務院辦公廳在20087月印發

「文化部、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的《三定規定》」,

內容提到:「文化部負責動漫和網絡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

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負責在出版環節對動漫進行管理,

對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進行前置審批」。然從國務院「三定方案 」內容來看,

網絡遊戲主管機關以及兩種行政審批流程間優先順序的爭議,似乎仍未有解答。

 

為進一步解釋「三定規定」,中央編辦在20099月也對外發布所謂的「三定解釋」

,針對「三定規定」的內容作出解釋。解釋中提到:「三定規定中明確將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動漫、

網絡遊戲管理(不含網絡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及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

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的職責劃入文化部。按照上述規定,文化部是網絡遊戲的主管部門。」

「在文化部的統一管理下,新聞出版總署負責網絡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

「一旦上網,完全由文化部管理。」「對經新聞出版總署前置審批過的網絡遊戲,

文化部應允許上網,不再重複審查,並在管理中嚴格按新聞出版總署前置審批的內容管理;

網絡遊戲出版物未經新聞出版總署前置審批擅自上網的,由文化部負責指導文化市場執法隊伍進行查處

新聞出版總署不直接對上網的網絡遊戲進行處理。」從「三定解釋」看來,

文化部是網絡遊戲的主管部門,有權對網絡遊戲市場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但從「三定規定」、「三定解釋」內容可知,新聞出版總署有網絡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權」

,與文化部網絡遊戲管理、產業規劃、市場監管等職責儘管有業務權責的區分,

但在實際工作中卻很難界定釐清。

 

目前新聞出版總署與文化部,各自依據國務院「三定規定」、中央編辦「三定解釋」等文件,

對於有關動漫、網絡遊戲等條文,作各自的理解與表述,也對外宣稱自己才是網絡遊戲市場的唯一管理單位。

隨著中國大陸遊戲市場的發展,主管機關不明與多頭審批的問題,

對於同樣被視為境外網絡遊戲的台灣遊戲廠商,勢必也將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

連帶也將衍生後續政府與中國大陸就遊戲產業進行談判對口單位不明的困境。

 

新聞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