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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9日 星期六
2011年11月17日 星期四
如何修觀
如何修觀
本文摘自《心湖上的倒影》(Reflections on a Mountain Lake)一書,作者丹津‧葩默(Ani Tenzin Palmo)1943年生於倫敦,二十歲時到印度旅行並遇見她的上師坎初仁波切,1964年成為第一批西方女性被授與藏傳佛教比丘尼的先驅之一,1976-1988她曾在喜瑪拉雅山洞穴獨居,閉關修行十二年。本書中她這麼談論止觀:
奢摩他使心念集中,專注一心。經過奢摩他的訓練,可以達到深層的專注,外表容光煥發,但是還沒有調伏那些隱藏的負面情緒。事實上,因為心這時更加集中、有力,一旦這些負面情緒被激擾時,將以更兇狠的形態浮現於表面。即使我們花了幾個世紀的時間深入修行奢摩他,除非運用智慧,否則情況可能會比開始的時候還要糟。
毘婆舍那(Vipashyana)是梵文意指「觀心」,通常被翻譯為「觀」。毘婆舍那利用專注的心,集中在心念本身,目的是把自我一層層剝落。根據藏傳佛教的說法,毘婆舍那是帶著大疑問觀入心的本身。
最接近我們的東西是什麼?是我們的念頭和情緒,但因為太切近,我們甚至從來沒有看過。我們的感官導向外界,永遠將注意力賦予自己所聽、所看、所嚐的等等。我們很少自問:「心是什麼?」我們都說:「我想這樣,我想那樣。」但是,念頭是什麼?我們看過嗎?它從什麼地方來?停留多久?往什麼地方去?有些人非常相信自己的念頭想法,可以為它而死。當我們思索某件事時,我們確實相信那是真的──即使下週我們可能有不同的想法。我們都強烈認同自己的念頭,想著:「我生氣了,我是個生氣的人,我是個沮喪的人,我是個可愛的人,我太善良了,我太慷慨了。我是這樣,我是那樣。」但是,這個「我」是什麼?我們甚至不問自己。
毘婆舍那將我們注意力的光束轉移,從外在發生的種種事情,重新調整焦距到我們內在的宇宙。所有的毘婆舍那修法都包含這個大問號:這個尋問的心,這個心沒有答案,但是有許多疑問。當然,最大的問題是:「我是誰?」我們平常的思想多以自我為中心,但是,這個我是誰?我們的一生,都建立在這個「我」和「我的」感覺上,而誰是這個擁有這麼多東西的「我」?這就是禪坐的內容,它和讓我們感覺舒服些沒有關係,雖然它可能帶來這種效果;相反地,它也可能讓我們覺得更糟。它不見得和寧靜有關,雖然我們可能變得寧靜,但是,也可能不會,它當然也不是被無與倫比的喜悅沖昏頭。毘婆舍那和向內看有關──發現我們的真相、發現心的真相、發現心怎樣運作和作用。然後,達到一種超越凡俗的意識層次,佛教稱為「無為法」。它的真正意義是,超越思想、言語、觀念,它是我們所有眾生最深的層次,是我們和所有眾生匯合之處,這就是禪修。
就像我前面所說的,修行的方法有很多種,其中之一就是專注在出入息。當我們修止時,不要理會所有進入意識的念頭、感覺或感官的知覺,只是讓他們離開,因為我們試著讓心平靜專注,不被念頭或外界的擾動所分心。但是修毘婆舍那時,會有好奇心,我們不讓念頭流去,而是提出問題:「念頭是什麼?看起來像什麼?是什麼顏色?有任何形狀嗎?從什麼地方來?停留在什麼地方?感覺像什麼?心是什麼?思想和心相同還是不同?」
當心處於完全寧靜的狀態、沒有念頭時,它和有念頭時的狀態相不相同?觀看心和念頭的覺察力,和念頭相不相同呢?你依照這種方式來觀看和發問,剝下一層又一層,尋找這顆心。我們談論心、心、心,心是什麼?憤怒是什麼?它的感覺像什麼?有人對你很壞,你感到憤怒。現在,把這個人丟下,丟掉你憤怒的對象,觀看憤怒本身──它是什麼?它在哪裡?它的感覺像什麼?身體的感覺是什麼?只要經驗它,不要批判它;不要想它,只要知道它。
我們的問題不在於有念頭和情緒,心自然會產生念頭和情緒,正如海洋自然有波浪,問題出於我們相信、認同並執著念頭和情緒。如果我們能夠認知念頭和情緒是會變遷的心理狀態,其本質是透明的、是智慧心的呈現,就沒有問題了。它們升起又落下,如同海浪一般。
但是我們往往沒有這種認知。如果情緒或念頭來了,我們立刻撲上去──引伸、投入、重複、認同、反芻、擔憂,如果事情不好,就責怪自己,緊抓不放,相信它。我們對自己的記憶也抱持相同的態度,非常執著,因為記憶定義我們的身分,即使記憶是痛苦的,我們仍然不想放它走,我們想著:「這是我。」不論記憶多麼痛苦,它屬於過去,已經逝去了,我們為什麼執著它並讓它代表我們?但是,我們就是這樣;所以,我們受苦。
大部分坐在這裡的人都安好無恙,眼前,沒有什麼可怕的事情發生在你們任何人身上,但是,許多人必定被煩惱、焦慮、記憶和困惑所折磨,每個人想著:「這是我的問題。」這時候我們無法生氣蓬勃,雖然我們呼吸的每一口氣都是新鮮的,我們吸入的不是老舊的空氣。同樣地,我們的每個念頭應該都是新鮮的,那其實就沒有問題了。
內觀禪修的目的之一,至少藏傳佛教是這樣,就是開始瞭解念頭和情緒的本質。心究竟是怎麼樣運作的?我們如何接近心靈更加微細的層次?它需要時間。禪修不是立即的,我們無法服用藥丸獲得觀慧。我們可以吃藥得到幻覺經驗,但是沒有藥能夠讓我們看見心的本質。藥或許可以開啟我們的心,引起我們的興趣,但是無法代替我們工作,只有耐心靜坐才能達到我們內心的覺悟。
禪修是件苦差事,但也是最有回收的事。當我們看見先前視為理所當然的心理機制,並開始瞭解它,心結就漸漸鬆開了,內在感到一種極大的自由、廣闊和放鬆;當我們開始瞭解自己扭曲的思考模式和神經質,就已經直接看見它了。我們開始對自己的痛苦和困惑產生慈悲心,由於現在開始看得清楚了,所以也能夠看見他人眼裡的痛苦和困惑,自然而然會對它們產生慈悲心。不論他們外表看起來多麼成功,從他們的眼中,能夠看見他們的痛苦。眼裡真正散放喜悅光芒的人,是非常少有的。
先要能夠觀入自己的困惑,然後才能夠看見他人的困惑。當心靈開展,進入愈來愈深的層次,內心的慈悲很自然地就流露出來了。我們的內心有慈悲也有清明,這就是心的本質,我們只需要揭露它。如同被石頭和泥土隱藏的泉水,必須清除粗石瓦礫才能發現,當我們將泥土和石塊除掉,泉水就會清新純淨地湧流出來。我們的心中蓄存了廣大的愛和慈悲,它凍結在心底,必須接近它,開始暖化它,使它流動。
經由觀自己的心,能夠看見那些痛苦、困惑和錯誤的認知。由於這個發現,我們可以瞭解到每個人都處於相同的困境,這就是為什麼人這樣的可怕,原因就是因為受苦、困惑。一個人心中如果懷抱著平和、愛和慈悲,就不可怕了,他不會傷害別人,或是令人憎惡、心懷偏見或殘暴,他是開朗的。
當我們先修止再修觀,心的某種特質將高度發展。西藏語稱它為「舍新」,意指觀察的靈敏覺知。當我們禪坐時,即使是修止,仍然有一部分的心站在後面觀看,它能看見我們落入某一極端,也就是掉舉或昏沉,心的這一部分知道的,而且能修正這種不平衡,心的這種特性非常有趣。觀入心的本身,傳統上比喻為一個人坐在河岸上觀察流水;另一個傳統的比喻是,牧羊人看守羊群──這立刻產生一種站在後面觀看的意味。鈴木禪師曾說:「控制羊群最好的方法,就是給它一個廣闊的牧場。」當我們觀心時,不應該如臨大敵或像要突襲什麼似的,不應該坐在那裡想要捕捉每一個念頭,如果我們想要這麼做,把心弄得緊張、僵硬,不讓心散亂,到頭來只會讓自己精疲力竭;一旦出了一點錯,就會崩潰。
有時,你會看見這種事情發生在禪修者身上。他們嚴酷地靜坐,臉上帶著「不成佛便成仁」的表情,這種態度會造成反效果。觀心時,我們必須非常清晰而且完全放鬆,讓心順其自然,心裡想什麼都沒有關係,或許是極聰明的念頭,或許是極愚笨的念頭,都沒有關係。這些都只是念頭,只是心的遊戲,重點是不要被迷住就好了。當你想著:「哇!這真是個有趣的念頭。」你就突然被吸進去了;接下來,你發覺自己已經完全被一些記憶和綺思所捕捉,覺性完全消失了。
如果我們過度嚴密注意自己的心,念頭將不靈活。好比有人知道被監視,就會變得非常不自然,甚至不能好好喝一杯茶;念頭失去自然的特質,身體和心靈都會變得過度緊張。另一個極端是,如果我們太鬆懈,會不斷失去這份覺知。我們需要保持興趣和觀察,但不要幹擾或陷入自己的意念。不要憶想過去,不要期待未來,不要著迷於現在,如實地觀看,只要和它同在就好。一個念頭,就只是一個念頭;一種情緒,就只是一種情緒,它彷彿泡沫,終將破滅,而另一個泡沫又將生起。
我們剛開始這樣修行時,心似乎是分裂的,而發展出所謂的觀察者、目擊者、知者。這是心的一種形態,它仍然只是心──概念心,而這個心站在後面觀看發生的事情,彷彿是在一段距離之外似的,它本身不是絕對的實相,因為它仍是二元心,但它比起我們平日的思考方式已是一大進步,因為它給我們空間,以便看見一個念頭就是一個念頭,一個情緒就是一個情緒。然後,我們可以決定它是不是一個有益的念頭或情緒。我們如實認識它,而不是被它吞噬,不再和它合而為一。
如果培養了這種內在的覺照力,就彷彿內在有空間,可以駕馭生命的波浪。人們總以為禪坐者必須永遠處於非常安寧的狀態,一旦有什麼動盪,很可能就會被淹沒,對於初學者,這的確是事實。如同一個正在學習衝浪的人一樣,只能緊緊跟隨小浪,不然就會被浪所覆蓋,但是,衝浪專家卻找尋大浪。一旦你得到自己的平衡,浪愈大,愈有趣,祕訣就在於平衡、泰然自若。一個好的衝浪者,必須不緊也不鬆,只要平衡。修行時也要這樣。
當發展出這種內在的空間,凡事看起來幾乎都像夢一樣。這指的不是想睡覺,而是不再那麼堅固、現實、急迫,事情有一種幾近幻象的特質,你再也不會那麼嚴肅地對待,因為你不是完全掉進去。當我們知道後退一步,以某種清晰角度來觀看生命時,就能帶著清新和自發的態度應付所有發生的情況,不再像平日那種按機器開關似的立即反應,而開始用自然、適當的態度回應。從孩童時代開始,我們腦袋裡填塞的就是垃圾,這些垃圾來自電視、書籍、電影和無益的談話,一直沒有清除它。
禪修也和清掃自己的心有關,騰出空間容納更美好、乾淨、單純的東西。每個人每天都能拿出一些時間,只是靜靜地內觀。如果我們能找到老師給予個人指導,這是最好的,除此之外還可以靠書籍,而且必須堅持,每個修行人的兩大助力就是耐心和恆心,這不是一夜之間的事情,但回報卻是無限的。沒有一件事像調心和瞭解心的本質這樣有價值,它不但利益我們自己,並且利益所有人、所有地方。最後,當覺知、自在和開闊同時存在我們心中,事情就發生了,或許只有百萬分之一秒,虛空粉碎了,我們瞬間看見無為法的境界。
如同西藏人愛說的,我們的心像天空,平常被雲層覆蓋,我們只看見雲層,所以認同雲層,但是,一剎那間雲層打開了,看得到天空,天空永遠在那裡,不會被雲層污染或美化。修內觀的真正目的是接近無為法的心,能夠更頻繁地體驗它,而且延長體驗的時間,直到我們持續處於這種絕對無分別的覺知狀態。於是,我們就成佛了。
如果真心想要修習佛法,就必須開發我們的心,意即開發清明和觀慧來看見事物的實相。靜坐之餘,也應在日常生活裡練習覺照力。當我們跌入心的喋喋不休時,正念就不在了。正念不是用思考的,而是活在當下,當下清楚覺知,心裡一點批判也沒有。生活中做任何事都須專注,不要想別的。然而,剛開始我們幾乎都會想到其他的事並帶入批判,同時還想著:「噢!這很容易,我非常專注。」一旦有這個念頭就已經不專注了,真正的覺照是沈默的。
做事如果經常專注於眼前的一刻,將有助於我們把日常生活轉化到非常深的層次。問題在於,我們的心非常遲鈍,亟欲保持休眠狀態,不斷忘了保持正念。但是,如果我們有耐心和恆心,這份覺照力將愈來愈強;漸漸地,心開始明白覺照的意義。然後,覺照的時間開始延長;然後,有一天,我們甚至連想都沒有想,雖然處在一片混亂之中,忽然會變得全然專注,能夠清楚看見所有事相,內心卻是安靜的。雖然批評和審判再度洶湧進來,我們旋即失去這種清淨,但一天天過去,當我們真的看清事相時,這種清晰和內心寧靜的時刻愈益增多,所有事情都會變得非常鮮明,這是一種清醒的過程。
覺照力和專注不一樣。譬如,你被一本精采的書完全吸引,看不見也聽不見其他,這是專注;但是,知道自己被書吸引是一種覺照。保持覺照的意義不是想要保持覺照,一旦我們這麼想就不是真覺照,只是想要保持覺照。保持耐心和恆心,不要氣餒,覺照漸漸會持久起來。
立法院99.4.27.三讀通過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其修正重點為何
| 立法院99.4.27.三讀通過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其修正重點為何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2169,1478,&job_id=160510&article_category_id=2207&article_id=88069 |
| 文 / 站務16 | 【台灣法律網】 |
法務部所擬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修正後名稱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立法院業於27日三讀通過。本法自92年12月29日陳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歷經多年來審查、協商及立法院「屆期不續審」再重報,終於三讀通過,使本法在保障個人資料隱私並兼顧新聞自由平衡下邁向新的里程碑。新法強化了個人資料揭露、查詢及更正等的自主控制,同時新法也採認「亞太經濟合作論壇(APEC)隱私保護綱領」所揭示的預防損害、告知、蒐集限制等原則納入規範,以迎接個人資料保護全球化時代的來臨。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均應積極履行法定監督職責,以確實防制個人資料之外洩,與人民共同織起個人資料保護網絡,打造一個安全、安心與信賴的資訊生活環境。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保護客體與適用主體的擴大
本次修正主軸在於擴大保護客體為所有個人資料(包含電腦處理及人工紙本的個人資料),以及打破行業別限制,包括所有的法人、團體及個人對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與利用均受規範,填補舊法對於個人資料保護不足的缺口,對於憲法保障個人資訊隱私權之目標,向前邁進一大步。
二、隱私保護與新聞自由之平衡//
本法乃個人資料保護之基本法律,惟新聞自由的尊重,乃現代民主國家的重要表徵,為期兼顧「個人隱私」與「新聞自由」之平衡,對於大眾傳播業者基於新聞報導之公益目的而蒐集個人資料,自得免為告知當事人;另外,與公共利益有關或個人資料取自於一般可得之來源者,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亦得為蒐集或處理。
三、民眾網路使用行為疑慮之釐清
有關臉書、部落格等張貼有他人合影的照片行為,如屬社交活動或家庭生活之目的範圍內,依新修正通過之個資法第51條第1項規定可排除本法適用,回歸民法適用。另外,對於在公開場所或公開活動中所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未與其他個人資料結合之影音資料,基於便利性及合照本身之共同使用合法目的亦甚明確,故亦排除在本法之適用範圍外。有關人肉搜索行為等,如非屬個資法第51條第1項社交活動或家庭生活之目的範圍內,仍應依第19條及第20條規定為蒐集、處理或利用;如屬公共利益有關或個人資料取自於一般可得之來源,則均屬合乎個資法蒐集或處理個人資料之規定。
四、民、刑事及行政責任的加重及提高
修法的另一個重點,在於調整民事、刑事與行政罰責任內涵,同一事件民事損害賠償最高總額提高至新臺幣2億元,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新臺幣5百元以上2萬元以下計算,且為方便當事人提起救濟,新法增加團體訴訟機制。刑事責任主要對於意圖營利之違法行為,提高刑責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壹百萬元以下罰金,並改為非告訴乃論。行政裁罰部分,則提高罰鍰額度。
五、特種個人資料蒐集限制等其他重要修正
有關醫療、基因、犯罪前科等個人資料之保護上,必須在符合法律明文規定的嚴格要件下,始得蒐集、處理或利用該等敏感性資料。新法對於當事人之書面同意,有明確之定義,且未來直接或間接蒐集個人資料前,原則上須盡到對當事人之「告知義務」。個人資料一旦外洩,資料保有者依法須查明後通知當事人,以防止損害擴大。另外,各行業有利用個人資料首次行銷時,新法賦予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之權利,且各行業應提供表示拒絕接受行銷之方式並支付所需費用。由於新法擴大非公務機關之適用範圍,故在行政管理上亦相對提高其監督密度。
透由本次修正之相關報導,已達到個資法深入社會各界並廣為週知之宣導效果,相信未來本法在推動上當能更為順暢。法務部亦將於近期內成立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政府資訊公開法小組,積極推動保護隱私與政府資訊公開透明,也期盼各相關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能體認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意旨,積極辦理相關事務,以建構保障人權與陽光民主政府的基石。
附:
「個人資料保護法」(原:「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http://www.moj.gov.tw/public/Attachment/042717382459.pdf
http://www.moj.gov.tw/lp.asp?ctNode=26436&CtUnit=805&BaseDSD=7&mp=001
資料來源: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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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4日 星期一
整人
整人
上班是不是很無聊呢?生命是不是了無生趣沒有目標?沒有方向?又沒有未來和希望呢?那就去看些痴愚眾生是如何的剛強難化吧…,您就會知道我們是如何的愚蠢,我們的人性是如何的脆弱了啦…!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0vJ3qNN6ok&feature=relat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0nn2a8eNY&feature=relat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a1UsXVpHH0&feature=fvwrel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6hAgaP066k&feature=fvwrel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CSRERkcMGM&feature=relat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sR4MIxVSs4&feature=relat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eOkjEfkZoM&feature=relat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40mPaWqffSc&feature=relmfu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yWQvwauN1A&feature=relat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FruGKT0SZs&feature=related
給台灣 iOS app 開發者的公開信
給台灣 iOS app 開發者的公開信
[NSString stringWithFormat:@"哈囉, %@.", yourName]
不知道你是否有注意到,台灣設計的 app 跟美國與歐洲的在製作水準上有很大的差距;若是單論功能或技術,並不會差太多,真正的差距其實是在觀念上。
對於這些觀念上的差距,我有一些想法與建議。
「設計」和「介面設計」的關係
設計與介面設計是不一樣的。
設計對我而言相當廣泛,從一開始的點子、功能規劃、獲利方式、使用流程到最後的外觀與使用經驗,全都是設計的一部分,有一句話可以總結這個概念:
"Design is how it works." — 師父
而介面設計則是設計的其中一小部分:
介面設計是指將一個點子的原貌展現出來的能力。 — 我
設計影響的是一個產品的本質,介面設計則是本質的表現方式。
假設你的點子與規劃很優秀,那麼即使你的介面設計能力只是一般,還是能有出眾的產品;假設一開始的規劃就很差勁,就算有最棒的介面也是枉然。
經驗告訴我:整體設計影響產品成敗的 70%,介面設計只佔了 30%。
假設整體的規劃做到 80 分,介面設計的堪用,只有 60 分,那麼產品總分是 56 + 18 = 74 分,還不賴。
例如舊版 Gmail 或是 PCHome 購物,他們都是用實力說話的,介面設計並非最佳。若是以為 PCHome 做這麼大是因為網站介面弄的夠雜、夠亂、夠有「買氣」的話,你錯的離譜。
相對地,要是整體設計只有 30 分,不管介面設計再好,最終產品還是不會超過 60 分;不管把垃圾包裝的多漂亮,它終究還是垃圾。
不過,介面設計在某些狀況下仍然可能決定產品成敗,畢竟使用者是看那 30% 去決定要不要用你的產品,如果有很多產品做的事情一樣,那麼介面設計便是關鍵因素。
最棒的「設計」
有人說最棒的設計就像魔法一樣,我同意。但我有個更具體的比喻:
最棒的設計就像電燈開關一樣。
對,就是你進房間要按的那個電燈開關。
電燈開關有很多好設計具備的特質:
- 用一次就會。
- 它可以解決很根本的需求。
- 每個人都知道它的功能。
- 按一下就開,再按一下就關。
- 切換時有聲音回饋。
- 有實體開關,不需要用眼睛看,手摸到了就可以操作。
- 符合人類心理的暗示,上撥為開,下撥為關。
- 單純且耐久。
- 反應快速不需等待。
- 對沒見過的人,像魔法一樣神奇。
(要是世界上有 UI 之神的存在,祂一定長得像電燈開關。)
設計一個 app 的過程,就是一個不斷逼近電燈開關的過程。
身為一個 app 開發者,你必須持續思考:App 存在目的為何?能為使用者做到什麼事?要用什麼方式做到這些事?這些事要花幾個步驟?這些步驟能否更加減少?安排的介面是否直覺與美觀?某個功能是否絕對需要?新增功能會對整體流程有何影響?刪除功能是否能讓整體更加順暢?這些功能的操作方式為何?是否不需按鈕就能做到?某功能值得在介面上多放一顆按鈕嗎?非得用按鈕的話,它要擺哪裡?這個位置是否適當?使用者知道這顆按鈕代表的意思嗎?…
有時構思一個 app 就像在煉金一樣,你要將各種功能依不同的「比例」組合起來,有些功能是你重視的,有些是次要的,有些是可以取消的,並期望在完成的時候,這種組合能像電燈開關一樣簡單明瞭。
如果能做到,使用者操作的時候就會像切開關一樣自然,根本不會去想為何要介面長成那樣子,因為他覺得理所當然 —「啊這種 app 當然是長這樣啊?不然呢?」…差不多是這種感覺。
在這個過程中,你的介面簡單了,流程單純了,功能也有了重心。你的 app 只為幫助使用者達到目的而存在,沒有多餘的功能,也許他們無法用你的 app 做到所有的事情,但沒關係,因為 iPhone app 這樣就夠了,他們仍然會用的很愉快。
介面簡單的 app 很難做;但值得做。
相對地,介面亂七八糟的 app 最好做了。
要 A 功能嗎?沒問題!要 B 功能嗎?沒問題!那麼多按鈕怎麼擺?下面擠一擠就好了,一排不夠擠兩排總可以。使用者用起來怎麼樣無所謂,只要 app 功能夠強就好。
沒有勇氣取捨,就做不出電燈開關般的好用 app。
好用又好看的介面設計
目前台灣的 iOS app 獨立開發者,都處於單打獨鬥的狀況,並沒有專門的 iOS 的介面設計師跟他們配合,導致最終上架的 app 在功能上完備,但在介面上的完成度偏低。我想一方面是因為沒有介面設計師的配合,另一方面開發者自己花的心力本來也不夠。
不過,你還是可以做出好看的介面 — 因為好用和好看,是同一特質的兩個面相。
介面設計師是已「好看」為切入點,開發者則可以從「好用」著手,而且這個方式有很多成功案例。
目前的 app 設計風格有兩種走向:原生系列以及自訂系列。
在 Twitter clients 裡可以看到兩個極端的例子:
- 原生系列的代表 Twitter.app。從以前的 Tweetie 1.0 開始,就是正統的 Apple 風格。作者當初自豪的說:
It looks and "feels" like a real iPhone app. — Atebits Blog
- 自訂系列的代表 TweetBot.app。該 app 裡面沒有一個元素是原生的。
從「好用」這點切入,就會接近原生系列的風格;從「好看」切入,就會接近自訂系列。
「做出嚴謹正統的原生系列風格」是個很好的目標,它可以為你的介面打下紮實的基礎,以後要是遇到介面設計師,他就可以在那基礎之上為你的介面加分。
看看 TweetBot 就知道,即使把自訂圖片全部拿掉,它仍然是一個優秀的 app。
如果我說走原生系列風格可以完全不必畫圖,那就是在說謊,就算是原生系列,你也會需要一個精心繪製的 app icon 以及各種小 icon,但是比起完全自訂的介面,這些資源是比較容易取得的,有很多網站在販賣,幸運的話,你只要為自己找到一個好設計師來畫 app icon 就好。
喔對了,就算不會畫圖,你也要具備設計師注重細節的眼光,我認為具有設計師眼光的開發者(Designer-developer)一個人就是一個完整個體,是最理想的形態。
原生風格介面的實作建議
具體而言,要怎麼做呢?除了要熟悉 iOS Human Interface Guidelines 裡提到各種基本理念外,我還有一些建議。
1. 模仿 Apple 的做法
你的 app 是訊息類相關嗎?請參考 Mail.app 或 Contacts.app。你的 app 是音樂相關嗎?請參考 Music.app。你的 app 是相片相關嗎?Photos.app。
在別的地方,模仿不見得是好事,但當你在 iOS 上設計 iOS 專用的 app,又想提供使用者一致的體驗時,模仿是個好方法。
2. 盡量只留一條路給使用者走
讓使用者在一個畫面進行單純且相關的功能,同一個畫面裡不要提供太多條路給使用者走,要是有岔路,必須確定他們不會讓人搞混。
多一條路表示使用者要多花時間去思考,但是手指多點一兩下是不需要思考的。
如果要在「停三次的單行道」和「三條岔路」中選擇,那麼選擇單行道。
3. 若有你的 app 有很多階層,維持這些階層的心理架構
這個道理很簡單,只要維持階層間的心理架構,你的 app 就會感覺像是個實體的小裝置,而實體裝置可以被預期,也很容易操作;符合這項特質,你的 app 用起來就會很順1。

請見上圖。
使用者在圖 A 的位置,當使用者點了一個前往 B 畫面的選項,B 畫面由右向左滑入,那麼你已經暗示了使用者他目前位置在 B,而 A 在他的左方。
此時上方應該會有 Back 按鈕,而這 Back 按鈕長得不是方形,不是橢圓形,而是向左的箭頭按鈕,按下去,會帶使用者回到 A。
同理,如果使用者在 E 的位置,當他按了上一層,你應該將他帶回 D,而不是帶他回 A。你可以安排特別的手勢或捷徑來做這件事(方式請參考 Music.app 與 Twitter.app),但不要去亂動心理階層。不要怕讓使用者多點幾下,因為在此狀況下,多點幾下是正常的。
此外、由下方往上滑的動畫暗示了這個 view 是浮在最上層的,獨立於全部畫面之上;而翻轉的動畫則暗示使用者他看到的是 app 的「後面」。
例如 Music.app 裡的「Now Playing」介面中,點了右上方的按鈕,會將封面翻轉過來顯示曲目。

這個動畫的行為是暗示:將 CD 封面翻過來後,就可以在封面背後看到曲目,這個行為是符合實體 CD 的,相當聰明的動畫效果。
同樣的動畫在 iPad 版的 Music.app 裡的暗示則更加明顯,幾乎整個 app 就像個實體的播放器,裡面塞滿了 CD。
(話說我一直覺得 iOS 5 的 Reminder.app 很詭異,用起來很煩,但又說不上它錯再哪裡,也許是它違反了心理階層。)
4. 沒有把握做的比原生介面漂亮,就不要自己畫圖
如果你的 app 完全使用原生介面,並且配置得宜,那麼在外觀上就已經是 80 分起跳了;若要自定介面,就要做的比 Apple 漂亮,不然做越多分數越低。
5. 讓你的介面保持彈性
iOS app 的動畫效果與設計都是有彈性的,當你把一個畫面拉到底再放開,它會「彈回去」,Apple 甚至為了這個行為申請了專利,相較之下 Android 就顯得很笨拙。
盡可能的在 app 裡保持彈性,這對功能與介面沒有影響,但它能讓你的 app 「手感」較好。
例如 Mr. Plurk 升級頁面:目前這個畫面僵硬的黏在螢幕上無法拉動 — 這是個我們尚未修正的細節。

(字體陰影也錯了 :p)
6. 適當就會美
不需要特別追求顏色、材質、反光、特效、CoverFlow、3D 互動模型…等等。設計適當就會美。用原生介面把 app 的流程好好做出來,然後專注在配色、間距、留白、均衡、對齊這些別人可能不會注意到的細節上。
- 文字間形成的格線有沒有對齊?
- 重要資訊和次要資訊間有沒有顏色與大小的分別?(請參考 Mail.app)
- 每一個元素間的距離與間隙是否足夠?
- 若有通用的按鈕,如「分享」按鈕,它位置是否符合慣例?
- 是否有效利用圖片與文字陰影讓 app 外觀更加精緻?
當你把細節都認真處理完了,你的 app 就會好看,也許別人不知為何好看,但明眼人看一眼就能明白。
7. Three20 不是什麼都好
- 別用 Launcher,它本身是個愚蠢的設計,用了它就表示你不分輕重,覺得什麼都很重要。
- 分頁的 tab 又小又難用,別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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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讓你的 app 有個好個性
每個 app 都有它的「個性」。
個性是所有細節的總和:功能安排、介面設計、app 能幫你做的事、app 要你做的事、外觀、執行效率…等等,這些細節帶給它的使用者一個感覺,而我把這感覺當成它的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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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鈕很多很亂的 app 個性自私,因為他只想到自己提供的功能,沒考慮這些功能用起來是否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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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 app 自以為漂亮但其實很庸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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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 app 做的事情不多,但它把那幾件事做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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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 app 不在乎你,因為它知道你離不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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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 app 以為自己是 Android app。
至於我,我一直希望我的 app 也能有個性,而我把這目標當成 Blog 標題很久了。
我寫這封信,是希望你的 app 也能有個好個性。
例如…就算被那樣了,也要祝福對方一切順利。

….One more thing
「App 設計相談室」。
我想來弄個相談室來和獨立 iOS app 開發者喝喝抹茶拿鐵、聊聊天。時間未定、形式未定、參與者未定、次數未定。如果你有已上架的 app 或即將上架的 app,而且是為自己寫,不是接案用的,歡迎聯繫我。
沒什麼嚴肅議題,就聊聊你的 app,細節可以保密無所謂,但可能的話,希望能把這些介面上的議題在合適時間寫成文章給大家看,也許會發生什麼有趣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