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9日 星期一

​人家結婚干你屁事?政治學博士:結婚是兩個人的事,修法卻是兩千萬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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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結婚干你屁事?政治學博士:結婚是兩個人的事,修法卻是兩千萬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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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5

尤美女說「結婚是人權,人權不能公投」。這點請恕在下愚昧,在下翻遍我國憲法與增修條文,未見「人人有權任意結婚」這一項。也許同運人士主張,他們不能結婚是違背了「平等權」!好吧,我承認,這是一種限制……但是這種限制難道不合理嗎?憲法明文規定「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護社會秩序、增進公共利益」時,人民的權利是可以用法律來限制的。站在維護社會秩序與增進公共利益的角度,一夫一妻制度確實有存在的必要性。

再者,若部分唱和的法界人士真的非終結民法972條不可,那麼我建議你們乾脆聲請大法官釋憲,直接讓大法官宣告民法972條違憲!如此可節省龐大的社會成本,而且尤美女的老公是新科大法官,這正好是他向蔡總統邀功獻媚的大好機會,可謂一舉數得!但是,如此一石二鳥的事,為什麼沒人去做呢?

其三,民主政治是一種妥協的政治,國會對同性戀結婚另訂專法、學校對性別認同差異予以尊重而不鼓勵,或許是目前爭議未決下的最大公約數了。極端的同運人士非要說另訂專法是一種「歧視」,這讓我很難過,因為我是老師,我們的國家竟然用「教師法」來歧視我這個老師、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與「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來歧視我的孩子、用「原住民權益保障法」來歧視我的朋友,還舉辦「身心障礙特考」來歧視身障者,甚至連可愛的毛小孩都不放過,用「動物保護法」來歧視牠們

最後「人家結婚,干你屁事」這八個字最近經常出現在同運人士的宣傳口號中。說真的,我一點都不想管任何一個人要不要跟哪些人上床或是可不可以跟誰一起生活。可是,「結婚是兩個人的事,修法卻是兩千萬人的事」。為了一小撮人的需求,而去破壞大多數人奉行的制度與價值,坦白說,這種「人權」我還真是搞不懂。試想,我如果騎車不戴安全帽或開車不繫安全帶被交警攔下來開罰的時候,我嗆他:「我高興玩自己的命,干你屁事!」你猜警察會不會覺得我說的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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