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電業法修法後,電價每度漲三倍,你知道嗎?
陳夢榮 2016年09月17日
http://www.storm.mg/article/165749
新版電業法規範業者的利潤超過百分之二十五就要提撥基金投資綠能,但是在能源局的說明會上遭到業者的反對,認為是妨礙投資意願、阻擋市場自由發展,利潤超過25%欸(台電現在的利潤是維持在3%左右)!
根據世界的評比,台灣的供電品質全球第一、台灣用電取得的便利性全球第二(第一名是我們的鄰─-韓國國營的韓電)、台灣住宅用電的價格全球第三低、台灣工業用電價格全球第四低
全球推動電業自由化的經驗來說,最終無一不是由財團壟斷,趨勢造成後迫使政府調漲電價,即使有電業管制機構也無法抵擋,英、美、德、法、西班牙……等所有推動電業自由化的國家都不能倖免於此一結果
英國能源部在2012年3月公佈的一項調查,英國每年約有3000名的「能源貧民」因無力支付電費而喪生。日本做到一半就取消了。
我們的鄰居韓國一向是台灣最強的競爭對手,西元2000年韓國也傾向推動電業自由化,就是現在台灣要玩的這套,所幸韓國人民普遍關心公共事務,韓電要切割成六塊,但是韓國人民警覺性高,民間團體和韓電工會一起站出來強力抗爭阻擋,最終韓國政府只有停止這場遊戲,韓國人保住了韓電,也保住了韓國人民擁有合理電價的權益。
修法後台電被切割,剩下輸配電,承擔供電業務的責任和電網的維護,高價的電通通要由台電概括承受,最終的結果就是全民買單、掏空國產,你知道嗎?
修法後過去台電賺錢要繳國庫全民享用的情況不再,修法後賺的錢全歸財團私有,25%欸!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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