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不讓你知道的鄭南榕
年04月07日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407000625-260109
鄭說:「我出生在228事件那一年,那事件帶給我終生的困擾。因為我是個混血兒,父親是在日據時代來台的福州人,母親是基隆人,228事件後,我們是在鄰居的保護下,才在台灣人對外省人的報復浪潮裡,免於受害。」
鄭家經歷不但說明228含有認同對立因素,而且也使還在娘胎的鄭南榕,決定盡一生之力爭取「被台灣人接納」的資格。
1987年11月9日民進黨第2屆黨代會上,並非黨員的鄭南榕向黨代表發送台獨書籍,遭當時民進黨籍立委朱高正制止。鄭竟摑朱耳光,怒稱:「我代表台灣人打你」。外省籍的鄭「代表台灣人」打本省籍的朱,正是為了向本省同志證明自己不再是「來自中國的外省人」。1989年4月7日鄭拒捕自焚,終於以最激烈的方式「明志」,也替民進黨創造了免費、可操弄的「台獨烈士」。
綠營和鄭眼中的「自由」,其實缺乏自由主義最重要的「寬容」精神。鄭因心理需求選擇了「台獨」,進而將之視為真理,願為「真理」動武、打人,也願為「真理」犧牲、自焚。他和綠營所爭取的,只是「台獨的100%自由」。至於統派郭冠英、黃安等,就沒資格享用綠營所定義的自由。
(作者石佳音為遠望雜誌主編、林金源為遠望雜誌社長)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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