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被訴煽惑犯罪 黃國昌辯「王金平未反對進立院」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226002521-260402?from=fb_share_mobile
2017年12月26日
黃國昌出庭應訊,庭訊進行約1小時的證據能力調查,
之後
審判長張惠立問黃國昌認不認罪,他答稱不認罪,
審判長隨即問所謂的公民不服從主張,是否為和平非暴力?
黃沒有回答,
卻反指責檢方起訴他的犯罪事實有問題,他要表示意見。
黃國昌說,檢方指他煽惑他人犯罪是欠缺對公民運動的基本認識,當時在場的群眾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公民,如何煽惑犯罪?
況且檢方指群眾侵入立法院構成違法,但立法院有提告侵入建物住宅等罪嗎?
時任院長的王金平有反對群眾進入議場嗎?
蒞庭檢察官張介欽隨即駁斥,
立法院議場進入須經一定的申請程序,
難道當時只要王金平院長沒有反對,
任何人都可以自由進出?
況且煽惑犯罪一發生就構成犯罪,
黃國昌在場鼓吹民眾進入立院,屬於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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