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管拔定了? 教部將以遴選瑕疵駁回管中閔聘任案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426002965-260405
2018年04月26日
據了解,教育部認定的遴選瑕疵包括管在遴選階段未揭露台灣大獨董身分,台灣大副董事長蔡明興卻擔任校長遴選委員,形成「副董投獨董」的情況,而管擔任台灣大薪資報酬委員則可審核蔡明興的薪資,此一狀況已違反《行政程序法》的利益迴避原則。
此外,根據規定,大學教授擔任民間企業獨立董事,雙方必須有產學合作,但根據遴委會的資料,
管中閔去年6月就出任台灣大獨董及薪資報酬委員等職,
但台大直到9月才和台灣大簽定產學合作合約,
管涉嫌先上車後補票。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