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8日 星期一

吳茂昆-行政院只同意"10月17日 並未同意「高科技論壇高峰會」


證據在此,請問賴院長:要不要讓吳部長下台?

昨吳茂昆部長說,2005年他赴大陸參加會議有申請,還要我去查,我問若被查到違法,要不要下台負責?爭執半天,吳茂昆說:「那就看院長要不要我下台」?

如今這張院行政院函(臺科字第0940039130號)現身,終於真相大白,吳茂昆向政院呈報於"10月17日至23日"赴上海及蘇州舉辦的「國際科學理事會」(ICSU) 第28屆大會,以及赴杭州參加「高科技論壇高峰會」。但行政院只同意"10月17日並未同意「高科技論壇高峰會」,因為依當時法令,政務官不能參加大陸機關所舉辦的非國際組織會議或活動。但吳茂昆無視法令和政院的公文,仍私下以美國國家院士身分前往杭州參加論壇,明確違法100%!

然而,自認一生沒有做錯事的吳部長,絕對不會自己請辭下台,他早已把問題拋給賴院長,現在就問賴揆捨不捨得讓教育部長下台?順便問一下發言人徐國勇,還要再辯護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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