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宗海》蔡英文沒立場反駁吳敦義
http://opinion.chinatimes.com/20180526002643-262105
2018年05月26日
針對吳敦義的終極目標統一,蔡英文在5月26日接見「世衛行動團」時說,統一不應該是壓力下的選項。但我們必須提醒總統:這是《中華民國憲法》明文規定,吳敦義的引述並沒有錯,而且任何人若對此有所定論,都是根據憲法,而絕對不是在對岸的壓力下才作如此表述。
我們可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法理上與邏輯上,來支持這種說法:
第一,《中華民國憲法》與增修條文的前言說得非常清楚,增修條文訂定是「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增修條文第11條也規範:「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這說明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法源就來自於此。
中華人民共和國即使在增修條文經過了7次修憲之後,它仍然是沒有存在;在《中華民國憲法》裡,它只是定位在「大陸地區」。如果根據憲法來解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兩岸仍屬兩個「地區」,當然最終是在追求國家的統一。
若再以蔡英文2016年就任之後的多次發表談話來看,她應該也是一直在遵循「中華民國憲法體制」這個說法,來設法與對岸進行兩岸關係的對話。最具代表性的一次當是2016年5月20日的就職演說,其中她特別強調:「新政府會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處理兩岸事務」。
「九二共識」一詞因是國民黨所創,蔡英文與民進黨可以很合理的捨棄不用。
但《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中尋求國家最終統一,當蔡英文口中一直堅持以「大陸」稱呼對岸,又遵循中華民國憲政體制說法的前提下,真的沒有立場來反駁主張統一的人,包括對國民黨主席吳敦義,認為是在壓力下才作如此表述。
(作者為澳門理工學院名譽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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