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4日 星期日

美中半導體商業對峙 政府為何幫美光打聯電?-杜紫宸

美中半導體商業對峙 政府為何幫美光打聯電?-杜紫宸
2018-11-03 12:34 經濟日報 記者李娟萍╱即時報導
美國司法部11月1日宣布將起訴大陸福建晉華、台灣聯電及晉華總經理陳正坤等在內的3名個人,指控其共謀盜竊美國記憶體廠美光(Micron)的DRAM相關技術機密,估算將面臨最高可能達6,000億元的天價罰鍰。

此事最令人感到弔詭的是,台中地檢署在2017年偵辦前美光員工違反營業秘密法過程,所取得存取資料,竟然在「美台司法互助協議」架構下,輾轉給了美方,以致於在這場美中半導體商業對峙戰中,被起訴的對象,還包含了聯電。

熟悉高科技產業智慧財產權之爭的文化大學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杜紫宸分析,福建晉華是記憶體製造商,位於泉州縣級市晉江,聯電在廈門設有12吋晶圓廠,兩者是上下游合作關係,美方懷疑聯電技術入股晉華,擬以專利訴訟切斷其技術來源,讓晉華在技術上仰賴美光。此一作法,在半導體廠商索取專利權利金案例中,其實十分常見。

杜紫宸分析,一般慣例是,兩造從專利權利金先談起,談判破局才會開始打官司,美光要晉華交專利權利金,晉華嫌金額太高,想要自主研發,找日本人或台灣人幫忙自已做,晉華想的簡單,但美國人不同意,可以推斷的是,晉華應不是直接拿美光的技術直接抄,而是找美日的技術拼湊可行過程。

這就涉及了營業秘密,杜紫宸認為,依照美光的說法,有3位美光的前員工知道美光的技術,所以就告他們洩密。而聯電是幫兇,因為聯電協助其上游產業提高技術,聯電雖然是幫了美光的敵人,但理論上不會知道美光的營業秘密,總而言之,美光透過訴訟提高專利權利金談判的籌碼,讓晉華「投鼠忌器」。

杜紫宸表示,福建晉華也在福建中級法院,控告美光的產品侵犯其專利,福建法院今年7月已判決美光敗訴,導致美光的部分產品暫時禁止銷至大陸。「以訴止訴」是半導體產業的競爭手法,一切都是商業的對峙。

但是,此事引起軒然大波的原因,主要是美國及台灣司法單位扮演的角色為何?杜紫宸表示,韓國三星告過蘋果,蘋果也告過宏達電,美國司法部沒有介入,台灣司法單位也未進去,這次為何會透過「美台司法互助協議」互通聲氣?此案既不是跨國性犯罪,台灣也非原告,台灣政府為何要提供資料,幫美光打聯電?

杜紫宸認為,美國政府將美光案情升高,美國司法部主動攬在身上,主要是為了累積美方與中國貿易談判籌碼,美中貿易談判一旦成局,美光這種小案就不會成立,屆時,台灣的台中地檢署的處境就尷尬了,原本只是按照正常的程序辦案,現在卻應政府高層指示,將偵查不公開的資料送給AIT,連帶也犧牲了聯電。

杜紫宸認為,在這場美中商業利益競爭中,受害方不是我方,得利方也不是我方,但有三個被告是台籍人士,且有聯電這家半導體產業代表性大廠,台灣政府應該站在保護台灣國民立場,實在不該選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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