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2日 星期二

風評:當「開放台電」演成笑鬧劇…

風評:當「開放台電」演成笑鬧劇


高舉公民參與旗幟、原本該是法相莊嚴的「開放台電」戲碼,在「反方」加入戰局後,儼然已走調成為笑鬧劇了,令人哭笑不得。


出版業者郝明義發起的「開放台電」,要調查台電是否「藏電」,從當初行政院長林全嚴肅立即與郝見面,應其要求「全面開放原始數據」,並承諾每周讓郝明義的監督台電小組與台電開會。隨後「核能流言終結者」的成員加入戰局,除了批原始數據開放的正當性合理性外,對郝的動機、團體成員、專業能力也提出批判。

接著2次會議、說明會及網路上的筆戰,雙方算是短兵相接。「核終」成員參與說明會,對郝的監督內容提出各種質疑,郝團隊看起來反擊無力。與台電開會,核終成員跑去也要進場參加,被阻在大樓外,會議主持的經濟部官員則中途離開,會議是否錄音又爭議不斷;郝團隊找會計師去台電「查帳」,也被打臉質疑「所為何來」;甚至郝明義的記者會,「核終」成員不忘調侃「現場冷氣好冷」,對郝明義穿著長袖圍巾的穿著大肆嘲笑一番;核終也po出台電原本就已公告資料網址,取笑「開放台電」成員「連人家資料早已公布都不知」。

監督小組則開記者會反擊指其未作核終者所批評的要求。開放台電派出的會計師李宗黎就說,查帳一事應為外界誤解,出席只是要「協助台電探討可提供哪些資料補強,以解除社會大眾的不安」,和查帳完全無關。兩方各持一詞、爭吵不休,大概可看出這幕「公民參與監督」的大戲已走調成一部笑鬧劇,最後應該就是「一事無成」收場了。

如果把一切事都回到初衷:調查台電是否藏電、讓台電資料更開放,這些初衷都沒錯,該作、也值得作。接下來要問的是:由誰作?如何作?


郝明義自組監督團隊,號稱「公民參與」,要取得台電各項資料作分析,不過,這種模式是否合法可行,是有疑義。如果我們把台電視為一個公家機關,其擁有的所有用電戶資料屬於私人資料,可以因上級命令直接給一個毫無公權力與法律地位的「公民團體」嗎?

如果這個模式可行,民眾是否也可對財政部依照財稅資料算出的台灣高低所得差距為112倍的結論,提出質疑,認為財政部「粉飾太平」,所得差距倍數應該是200倍,所以用公民監督、公民參與之名,要去財政部看所有的原始資料─也就是台灣所有民眾的所得與納稅資料?大概沒有人會同意給任何一個人、任何一個所謂公民團體這個權力吧?

如果把台電視為一家營利的公司法人,那結果更直接:沒有一個不具法定權力的公民或團體,可要求其公開公布內部資料─包括產能、購買原料價格、與上下游廠商之間的合約、原始的財務資料等。如果這種模式可行,那天那個公民或團體(大概股民居多吧)質疑台積電財報有問題,是否也能組成「監督台積電小組」去要資料、去查帳?走遍全球,天下都沒這種事吧?有資格查上市公司帳者,大概就是雙方簽約的會計師、證券主管單位、和司法檢調。

再者,監督小組成員雖然被郝明義視為「一時之選」,但對外說服力仍有待加強,一來大部份成員原來就有反核甚至反台電的既定立場,二來檢視成員過去發言,確實是鬧過不少錯誤甚至笑話,三來成員並無被業界與社會普遍認可的電力專家。整體而言,在公信力與專業性都未能說服外界。

因此,在「開放台電」看起來已難走下去情況下,正確又有效的作法應該把事件拉回到合法又可行的作法,讓經濟部、國營會等直屬上級單位調查吧,一來這些單位調查無法令制度上的問題,二來,好歹專業一點吧,台電配合度也會較高。至於擔心是否「官官相護」問題上,在政權更替後是不必煩惱了─新政府其實比外界更想揪出台電是否藏電!

林全顯然在民粹風下,欠缺周詳考慮就答應「開放台電」的要求,但現在看來顯然問題多多;但讓台電資料更開放、查明是否「藏電」則是可作、該作,政府及正反雙方的「公民團體」,該儘快改用正確可行的方式完成此事,別再歹戲拖棚,把資源用在較有建設性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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