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日 星期二

反對蔡政府為不到1%的富人減稅

反對蔡政府為不到1%的富人減稅



反對蔡政府為不到1%的富人減稅!

蔡英文政府才剛上任兩個月,就已經在準備為年收入五百萬以上的家戶(佔總納稅戶的0.78%)以及大財團減稅了。
財政部預定九月推出的,以「留才攬才」為名的減稅方案,即是也。

據報載目前最可能的高薪減稅方案是,將高薪所得者的薪資所得從綜合所得稅中分離出來,
另外以單一稅率(30%或25%)的課稅。簡單地說,目前年綜合所得超過440萬元以上的家戶,
其超過440萬元的部份要課40%的稅,超過1000萬元的部份要課45%的稅。
所以,如果一旦研擬中的新方案通過,他們的薪資就可以移出來,適用25%或30%的稅率,
不必再課40%或45%的稅率。

當然,要想獲得減稅優惠,第一個條件是年淨收入(扣除各種綜所稅扣減額)需要超過440萬元,
第二個條件是必需是要有薪資所得。別以為年淨收入440萬元以上的家戶,都是老闆,
不會有薪資所得。林全在上任行政院長之前,身兼數家公司的董監事,薪資所得就超過兩千萬。
各大公司的CEO、董事長,也都有薪資所得。

根據2014年綜合所得稅統計,年淨收入440萬~1000萬元的家戶共3萬5224戶,平均收入是720萬,
平均的薪資所得高達386萬,而且93.1%的家戶都有薪資所得。年淨收入1000萬以上的家戶有1萬2083戶,
每戶的平均所得是4022萬,平均薪資所得是662萬元,而且91.9%的家戶有薪資所得。
也就是說,以「留才攬才」為名的薪資減稅,其實就是為他們量身打造的。

以「留才攬才」之名稅減,讓人會誤以為目的在聘請外國的高階專業人才,但事實上,
到底能增加延攬多少年薪500萬元以上的高階專業人才(年薪500萬元以下的,
因稅率本來就在30%以下,所以享受不到此優惠),我們不知道,也許能增聘三、五百人就不簡單了,
但我們明確知道的是,台灣原本的年淨收入在440萬元以上的4萬7307家戶(佔總納稅戶的0.78%),
將是主要的受益者。雖然政府說,會考慮將董事長等人士,排除在適用範圍之外,
但用排除的方法,又能排除多少呢?

再者,從「延攬人才」的角度來看,能請得起年薪500萬元以上專業人才的公司,也必是大公司,
大公司若想出高價請人,大可考慮受聘者的稅後實收金額,抬高薪資即可,不必讓政府給予減稅優惠。

總結地說,以「留才攬才」之名的減稅,其實質就是為不到1%的富人、及大企業減稅。
尤其是馬英九任內針對淨所得1000萬以上家戶加徵了5%稅率(從40%調到45%),是此次減稅的首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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