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8日 星期二

電業法再闖關 民生用電保證不漲

電業法再闖關 民生用電保證不漲

2016-10-18

http://udn.com/news/story/10388/2030553

電業法修正

第一階段鼓勵綠電開放,希望再生能源趕快進來,包括直供、代輸等,

第二階段再開放其他電業進來,及推動廠網分工,但修法後六到九年才會實施。

至於主管機關仍為經濟部,下設「電價費率審議」、「電業調處」及「電力可靠度」委員會,處理電業自由化的相關因應。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

「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主要是保障民生用電不會上漲

「電業調度委員會」則職司綠電的代輸及直供的調度單位,達到線路公共化的目的;

「電力可靠度委員會」負責民生用電的供電穩定。

 

經部能源局原本規畫,修法後的電力管理,能比照電信自由化過程,另外成立類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或是金管會等組織,來做為電業管制機關;

昨天會中也有共識,有關管制機關問題,仍屬經濟部電業主管機關負責,不再另設管制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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