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8
http://www.zhentoo.com/doc119406
再看看電業法修的是什麼?政府聲稱要開放電業自由化,上網去查了一下,
原來就是將「國有」的電業轉變成「私有」,
誰有錢買得起?當然是有錢人!有人稱之為「財團」,
你我是沒辦法的!
新版電業法規範業者的利潤超過百分之二十五就要提撥基金投資綠能,但是在能源局的說明會上遭到業者的反對,認為是妨礙投資意願、阻擋市場自由發展,利潤超過25%欸(臺電現在的利潤是維持在3%左右)!難怪郝明義集團成員也要自行開電業公司了!因為太好賺了!
根據世界的評比,
臺灣的供電品質全球第一、
臺灣用電取得的便利性全球第二(第一名是我們的鄰─-韓國國營的韓電)、
臺灣住宅用電的價格全球第三低、
臺灣工業用電價格全球第四低,
這樣的成績你說有多爛,任人都不會相信吧!
英國能源部在2012年3月公佈的一項調查,英國每年約有3000名的「能源貧民」因無力支付電費而喪生。
日本做到一半就取消了。
我們的鄰居韓國一向是臺灣最強的競爭對手,西元2000年韓國也傾向推動電業自由化,就是現在臺灣要玩的這套,
所幸韓國人民普遍關心公共事務,韓電要切割成六塊,但是韓國人民警覺性高,民間團體和韓電工會一起站出來強力抗爭阻擋,最終韓國政府只有停止這場遊戲,
韓國人保住了韓電,也保住了韓國人民擁有合理電價的權益。
反觀臺灣,電業法修法似乎與社會大眾無關,媒體的第三權也沒有適時的發揮監督的力量,大家的電價會從2.5元/度飆漲到7.5元/度也都無關痛癢,
修法後用電大戶有優先權選購便宜的電,剩下高價的電分配給全民承接,
不是電價要漲而是便宜的電輪不到你,你知道嗎?
修法後臺電被切割,剩下輸配電,承擔供電業務的責任和電網的維護,高價的電通通要由臺電概括承受,最終的結果就是全民買單、掏空國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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