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7日 星期二

臺北市99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多媒體單元教材甄選計畫

 

臺北市99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多媒體單元教材甄選計畫

一、   目的:為配合課程創新,充實各級學校多媒體教材,以豐富教師教學發展,提昇教學品質。

二、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   承辦單位: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四、   甄選對象:本甄選活動分國小(含幼稚園)、國中、高中職三組選拔,全國公私立中小學校

現職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及實習教師均可以個人或團體方式報名參加。

       (一)【個人報名】:限現職合格教師。

       (二)【團體報名】:最多3人且至少須含1名現職合格教師。

 

五、甄選作品類別:本次甄選作品區分為四大類別,說明如下:

(一)媒體單元教材:依據教育部公布課程綱要與分段能力指標,運用媒體素材,例如文字、圖片、動畫、聲音、影片等製作成的媒體單元教材。

 

(二)數位學習教材:依據教育部公布課程綱要與分段能力指標,運用媒體素材,例如文字、圖片、動畫、聲音、影片等經過整合設計而達成具有互動、情境、視覺化之學習教材。

 

             參選上述兩大類之多媒體教材再區分為「生態教育」與「學科各領域」相關媒體教

材,說明如下:

1.   生態教育:教材內容必須與生態教育、國際參與、節能減碳、生命教育、全球

關懷、海洋教育、樂活教育、生活教育、美的教育、人文素養、服務學習、綠建築等相關議題有關聯。

2.   學科各領域相關媒體教材:教材內容配合教育部公布課程綱要且不同於前期入選作品者,前期入選作品展示於「臺北市多媒體教學資源中心網站」(網址,http://tmrc.tp.edu.tw/ ),建議參加甄選主題內容以本教學中心目前仍無之媒體教材為首要考量。

 

(三)教育經典短片:教育經典短片本年度甄選內容主要以展現學校的特色為主題,包括校園軟硬體建設、設備與資源應用之影音短片。

 

(四)校園紀錄片:以校園為主要議題的紀錄片,取材內容以師生、家長、親師、同儕等彼此互動之間的感人事蹟,或有關人文體驗與尊重生命之關懷;紀錄片內容應具有教育意涵並能引發學生尊重生命與關懷的學習、或自省之紀錄片為考量。

 

本次甄選活動優先選取與生態教育相關議題之教材,建議參加甄選主題內容以與生態教育、國際參與、節能減碳、生命教育、全球關懷、海洋教育、樂活教育、生活教育、美的教育、人文素養、服務學習、綠建築等相關議題為首要考量。

 

六、報名與作品上傳期間:

        (一)報名:9971731

             1.【線上報名】:參加「媒體單元教材」、「數位學習教材」、「教育經典短片」、「校園生態紀錄片」參賽者請至「臺北市99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多媒體單元教材甄選活動網站」(http://tmrc.tp.edu.tw/event/)報名,系統會寄發參選者之參選編號與自訂密碼

            2.【郵寄資料】:所有甄選作品(每件)均需檢附下列二項文件,以取得甄選資格。參 賽者完成報名後必須於報名截止日( 99年7月1至 7月31 )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方式繳交。(1)合格教師證書影印本。若為團體參選,則教師證書影印本由第一作者出示即可。(2)甄選作品授權同意書。團體參選者之作品授權同意書需所有成員簽名。作品授權同意書請至「檔案下載」處下載。(3)注意:若投稿二件以上作品,必須分開準備上述二項文件資料,以利評審作業。掛號郵寄地址:112北市北投區陽明山建國街二號研究組 黃惠美編審收。

 

        (二)作品上傳:9981831日 晚上115959秒前

            1.【網路上傳作品】:參加「媒體單元教材」、「數位學習教材」、「教育經典短片」參選者,一律採線上作品上傳;「校園紀錄片」參選者上傳精華片段、影片劇照、劇情大綱,上項參選者逾時上傳之作品均不列入評審。

          2.【郵寄作品】:參加「校園紀錄片」參選者除網路上傳精華片段、影片劇照、劇情大綱外,請將紀錄片作品以掛號寄送( 99年8月1至 8月31以郵戳為憑),逾時之作品不列入評審。

 

七、甄選作品支援規格:

              (一)媒體單元教材格式請以*.htm(網頁檔)*.html(網頁檔)*.pdf(AdobeReader)*.doc(MSWord 文件檔)*.txt(一般文字檔)*.ppt(MSPowerPoint 簡報檔*.xls(MSExcel 資料檔)*.swf(Flash播放檔)*.flv(Flash執行檔)*.css(HTML文檔)*.js(JavaScript)*.jpg(圖檔*.bmp (圖檔)*.gif(圖檔)*.pcx(圖檔)*.png(圖檔*.tga(Targa全彩圖形檔)*.tif(TIFF 格式圖檔*.ico(Windows 的圖示檔)等,普遍格式為宜,檔案總容量請勿超過50MB(原始檔案小於50MB

              (二)數位學習教材:格式請以可結合音視訊與教案,並能產出html連結檔之製作軟體為主,如MS ProducerEasy StudioStream AuthorScreen Watch Producer等製作檔案格式,檔案總容量請勿超過50MB(原始檔案小於50MB)。

              (三)教育經典短片:格式請以*.avi (微軟影片檔*.wav(Win音效檔)*.dat (VCD影片檔)*.mov(QuickTim影片檔)*.mpg(影片檔)*.wmv(MPEG多媒體檔)*.asx等普遍格式為宜,檔案總容量請勿超過50MB(原始檔案小於50MB

 

              (四)校園紀錄片:格式為完整影片之DVD,燒錄格式必須相容於一般DVD播放器或電腦光碟機,甄選影片限2007年以後完成之作品,參選者應為導演本人並為該完成成作品之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叁選作者並須製作一分鐘劇情精華片段,提供於網路或其他宣傳媒體使用,精華片段檔案總容量請勿超過50MB(原始檔案小於50MB)。

              (五)其他注意事項:

                  1.作品製作儘量以坊間現有之『常用多媒體製作工具』為主,避免使用特殊工具,以利未來推廣使用。

                  2.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不得連結其他網站或運用非經授權圖片、影片、音樂等為內容;且作品之版權不得為授權其他單位使用。

                  3.須備完整安裝程式、教材執行程式及操作手冊(至少詳述使用硬體、軟體環境、基本配備需求、安裝程序軟體操作方法、教學指引或課程學習大綱等)。

                  4.甄選作品(校園紀錄片須再寄送光碟作品)須上傳所有該作品的所有檔案至甄選活動網站伺服器上,參選者不得將其作品內的檔案連結至外部伺服器上。

                              

八、繳交作品內容說明:繳交作品前請務必確認所有檔案皆正常可執行,若無法執行則視同放棄參選資格。

             (一)參與「媒體單元教材」、「數位學習教材」甄選之參選者必須上傳資料包含:

                  1.【甄選作品】:檔案總容量必須小於50MB(原始檔案小於50MB),支援格式參考甄選作品支援規格。

                  2.【素材資料夾壓縮檔】:不得超過60MB(原始檔案),壓縮檔限定*.zip(素材檔資料夾.zip)。素材必須加以分類,例如:照片資料夾、fla檔資料夾(或swf檔資料夾)、聲音檔資料夾、影片檔資料夾等,並以doc檔說明內含之素材檔與檔案數量,連同已經分類的各種素材資料夾置放於素材檔資料夾壓縮(素材檔資料夾.zip)後上傳,檔案總容量小於50MB

                  3.【教學簡案】:建議為*.doc*.ppt*.pdf*.zip壓縮檔。

                  4.【操作說明】:建議為*.doc*.ppt*.pdf*.zip壓縮檔。

                  5.上述四項檔案皆為評審重要依據,若有短缺則不列入評審。

  (二)「教育經典短片參選者必須上傳資料包含:

                   1.【甄選作品】:檔案總容量必須小於50MB(原始檔案小於50MB),支援格式參考甄選作品支援規格。

            2.【教學簡案】:建議為*.doc*.ppt*.pdf*.zip壓縮檔。

            3.【操作說明】:建議為*.doc*.ppt*.pdf*.zip壓縮檔。

            4.上述三項檔案皆為評審重要依據,若有短缺則不列入評審。

(三)「校園紀錄片」參者必須掛號郵寄的資料包含:

                  1.【線上上傳內容】

               1)【甄選作品】:上傳精華片段,檔案總容量必須小於50MB(原始檔案小於50MB), 支援格式參考甄選作品支援規格。

               2)【影片劇照】:影片劇照(張,解析度300 dpi以上),檔案大小不得超過60MB(原始檔案小於60MB),壓縮檔限定為*.zip格式(劇照檔資料夾.zip)。(備註:影片劇照請上傳至「作品素材資料夾介面」)。

               3)【劇情大綱】:劇情大綱請上傳至此,建議為*.doc*.ppt*.pdf*.zip壓縮檔。(備註:劇情大綱請上傳至「教學簡案」介面)。

           2.【掛號郵寄內容】:參選作品(完整影片DVD五份)。

 

九、作品繳交注意事項:

(一)甄選作品一旦上傳至本網站甄選,作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本中心刪除甄選作品或退出甄選。

(二)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不得連結其他網站或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影片、音樂等為內容;且作品之版權不得為授權其他單位使用者。

(三)參選者上傳作品後,請參選者務必預覽作品確認作品無誤,因甄選作品格式不限網路可播放檔案,若作品屬於非網路可連結播放檔案,建議下載後預覽。

(四)參選者完成報名之後必須郵寄的資料包括:1.合格教師證書影印本(每件作品至少一張),2.授權同意書。

 

十、評審方式:

    (一)甄選作品由承辦單位聘請學者或專家籌組成評審小組於99911031 進行第一階段之初審、複審,且計劃在9911115進行第二階段之決審。

    (二)評審標準:

 1.本次評選為優良之「媒體單元教材」、「數位學習教材」,不以作品之資料量多寡為考量,而是強調如何在教學活動中設計「多媒體教材」,以輔助教師教學或學生學習之用;「教育經典短片」以能夠引發學習動機、並具教育意涵與省思之短片,作為展現學校特色為宜;「校園紀錄片內容應具有教育意涵並能引發學生尊重生命與關懷的學習、或自省之紀錄片為考量。

2.評審要項包含:

 正確性:(1)架構合邏輯 (2)內容正確(3)多媒體功能正確(如超連結、影音呈現等)。

 完整性:(1)上傳(或郵寄)資料完整(2)知識內涵完整 (3)教學活動設計完整。

 實用性:(1)符合學習者學習能力 (2)符合學習者生活經驗(3)教學時間安排適當(4)在現行教學環境中具體可行。

 活潑性:(1)介面親和 (2)版面美工活潑(3)具創意(4)引發驚奇 (5)能啟發思想、擴展視野。

(三)評審流程:

1.評審流程分二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進行「初審」與「複審」。

2.第二階段進行「決審」以評定入選作品名單及等級;入選做品之等級分為:「佳作」、「優等」與「特優」。

3.決審評定為「特優」之作品必須參加優良作品發表會發表作品;獲得特優作品之作者若未參予發表會發表作品,主辦單位得將其作品等級改列為「優等」。

4.優良作品發表日期:暫定9911月中下旬。

 

十一、甄選價購:

(一)甄選用途:主辦單位依甄選評審結果,價購入選作品及其版權(全校授權),置放於「臺北市多媒體教學資源中心」網站以供各級學校教師進行教學活動時使用。

(二)入選作品等級共分為「特優」、「優等」、「佳作」,其版權價購費如下:

1.「媒體單元教材」與「數位學習教材」

「特優」三萬元,「優等」二萬元,「佳作」一萬元。

2.「教育經典短片」:

「特優」一萬元,「優等」8,000元,「佳作」5,000元。

3.「校園紀錄片」:

「特優」十萬元,「優等」八萬元,「佳作」五萬元。

(三)本年度預計甄選之作品數量如下:

1.「媒體單元教材」與「數位學習教材」:特優7名、優等15名、佳作35名。

2.「教育經典短片」:特優2名、優等5名、佳作10名。

3.「校園紀錄片」:特優1名、優等2名、佳作3名。

  (四)評審委員會得視報名作品數及品質增減名額。

(五)各入選作品於價購時將依法扣除10%稅金。

(六)入選作品之作者應依規定期限內辦理版權價購,價購文件如下:

1.版權費領據,由承辦單位於入選作品評定等級後email版權費領據給參選者(若為團體參選,則由提供合格教師證書影本者代表填寫)。

2.存帳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印本乙份(存摺帳戶姓名需與版權費領據所列者同)。

備註:價購文件郵寄地址與報名文件郵寄地址相同。

 

十二、版權說明:

(一)同意遵守臺北市99年度中小學(含幼稚園)多媒體單元教材甄選活動之各項規定,保證本甄選作品係未經刊登使用之原創作品,且未獲得其他單位的獎勵,參賽者不得運用前已獲獎或已經授權之同一作品投稿本次甄選活動。

(二)所有甄選作品概不退還(參選者請自行預留底稿),並由主辦單位籌組評選小組評選優良作品。

(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與本作品參選作者所共同所

        有。本作品參選作者同意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對於本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擁有專屬無償使用權,得公開展示、重製、編輯、推廣、公佈、發行和以其他合作方式利用本作品內容,以及行使其他法定著作財產權所包括之權利。

(四)本作品參選作者擔保本作品內容合法和有效存在,未侵害或抄襲他人之著作,且未曾以任何方式出版或發行。若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除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原發之採購金、版權價購證明之外,並將刊登公佈於公開之媒體。

(五)得獎作品將建置至「臺北市多媒體教學資源中心」網站以供各級學校教師進行教學活動時使用。參選者須配合將作品(如為線上資料庫則需移至教育局所提供之伺服器安裝)建置至教育局網站。

(六)主辦單位得視需要並請得獎者配合修改作品。

(七)主辦單位得將「入選作品」公開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臺北市多媒體教學資源中心http://tmrc.tp.edu.tw/);提供教師作為教學相關活動時使用,作者不得有異議,如為線上資料庫則需配合移至教育局所提供之伺服器安裝,建置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http://tmrc.tp.edu.tw/ )。

(八)參加本甄選活動之作品(作者)於得獎後,如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版權價購相關事宜,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將其作品於得獎名單中剔除。

(九)甄選作品若係已獲獎之同一作品,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將其作品於得獎名單中剔除。

(十)本活動因係屬軟體版權價購案,主辦單位僅頒發價購證明書(PDF.檔案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並函告得獎者所任職之學校,同時建議主管機關本於權責斟酌獎勵事宜。

 

十三、  本活動聯絡: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聯絡人:黃惠美編審

        聯絡電話:02-28616942-234or 236237

傳真:02-2861-6413

        E-MAIL: huimei@tpedu.tcg.gov.twor huimei@tp.edu.tw )

        地址:臺北市112陽明山建國街二號 

 

十四、本活動辦理流程圖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追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