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英辨論
馬英九與蔡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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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反對ECFA兩種手段都是雙面刃 | |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4-06 08:07:46 |
民進黨為反對“ECFA”,目前正採取“雙管齊下”手段:其一是終於同意蔡英文與馬英九進行“ECFA辯論”,其二是要聯同台聯黨進行“ECFA公投”。民進黨自以為得計,但其實這兩種手段都是“雙面刃”,在難以發揮民進黨原預定的作用之際,還將會反過來狠狠地自砍一刀。 一直拒絕與馬英九進行“ECFA辯論”的蔡英文,突然同意進行“ECFA辯論”,是有其緊密算計。 其一、蔡英文有可能是要為自己是否帶職參選“五都”的爭論轉移視線,除了是可以轉移她是否應參選新北市長爭論的視線之外,還將因“黨主席對黨主席”辯論的態勢,可進一步鞏固她是台灣地區最大在野黨的黨主席的政治形象。 其二、蔡英文是要籍此為自己的《十年政綱》造勢,冀望能籍此鞏固自己在民進黨內的領導地位,證明她是除了是可以總綰選戰並能打勝仗之外,還是能令民進黨可保持是一個精於論述的政黨的傳統的“傳人”,強化自己在民進黨內的歷史地位。 其三、蔡英文也是要籍此為“ECFA公投”造勢,以對“ECFA”的議題進行“雙英辯”,炒熱“ECFA公投”的話題。 其四、奪回批判“ECFA”的主導權和正當性,在經過馬團隊密集宣導後,台灣民眾對“ECFA”議題逐漸普遍轉持正面態度,這對民進黨頗為不利,蔡英文仗著自己是國際貿易法學博士出身,熟悉“WTO”規則,力圖在“雙英辯”中辯贏馬英九,以挽回頹勢,轉而緊握反對“ECFA”的主導權和正當性。 但是,蔡英文絕不會在“雙英辯”中撈到甚麼政治資本。這是因為,只要馬英九拋出蔡英文在任“陸委會”主委時,二零零一年八月主導“經發會”的兩岸經貿關係部分, 通過相關決議,以“積極開放,有效管理”來取代李登輝的“戒急用忍”, 並推動“小三通”及春節台商包機直航, 及蔡英文在任“行政院”副院長期間,二零零六年七月連同蘇貞昌院長主持“經續會”,強力主導會議通過一系列較為有利兩岸經貿發展的“共同意見”,尤其是 否決了陳水扁“積極管理,有效開放”的決策, 迫使其將之修正為“投資台灣優先,有效開放”, 並強勢地主導將原在“兩岸組”遭到刪除的撤銷台商赴大陸投資百分之四十上限規定議題,在“財金組”列為“其他意見”。 此外,還主導“全球佈局與兩岸經貿組”達成一系列共識, 主要的內容有: “政府”應每年進行兩岸貿易與投資影響評估報告,並對外公佈; “政府”應積極推動攸關兩岸經貿秩序之協商議題 包括台商投資權益及人身安全保障、兩岸經貿糾紛調度、智財權保護及開放大陸人民來台觀光等, 並採取有效作為解決農特產品地名及企業公司名稱及商標在中國大陸遭到搶注及其他智財權被侵害等問題; 放寬跨國企業邀請中國大陸員工來台召開會議及從事相關活動之人數及資格限; 適度放寬企業邀請中國大陸商務人士來台限制; 完善中國大陸商務人士來台相關安全管理配套; 在加強吸引外國觀光客之前提下,推動開放中國大陸旅客直接來台觀光(第一類); 在確保“國家主權”及安全前提下,兩岸政府應進行對等協商並簽署協議,建立兩岸金融監理制度,並就開放銀行在中國大陸辦事處升格分行及參股中國大陸銀行相關政策事宜,綜整各方意見,研提風險評估報告;持續推動兩岸協商簽署證監備忘錄,並在審慎風險控管機制下,研議開放台灣證券商之海外子公司投資中國大陸證券公司,並開放證券、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及其海外子公司得投資中國大陸基金管理公司;推動兩岸直航的實施,須在確保“國家主權”及安全前提下,由兩岸政府進行對等談判簽署協議後付諸實施,以符合“國家”最大的利益;……等事實,就可達至“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之目的,蔡英文將無法招架。 至於“ECFA公投”,民進黨的如意算盤是敲得很響的。其“最高目標”,當然是要希望能通過“公投”,循“憲制”途徑來否決“ECFA”。而其“最低目標”,就是即使“公投”未能過關,也要造成一種宣傳攻勢,來干擾“ECFA”的談判和簽署。 然而,民進黨無論是“最低目標”還是“最高目標”的算盤,都是打不響的。先說“最低目標”,關鍵是時間上趕不及。從目前情況看,經過兩次協商,兩岸對“ECFA”的差距正進一步拉近。尤其是胡錦濤提出“在商談過程中,我們會充分考慮台灣同胞特別是台灣農民兄弟的利益,把這件事辦好”,溫家寶提出“讓利說”,王毅也提出“五項保證”後,“ECFA”協商中的一些難點,已經消除。因此,完全可以趕及在今年五、六月中舉行的第五次“陳江會”上簽署。而在屆時,民進黨與台聯黨合作的“ECFA公投”,將有可能連第一階段連署也未能完成,更遑論是第二階段連署,以至是進入實質性的“公投”實施程序了。即使“ECFA公投”能夠通過“投審會”審查並進行“公投”,也只能是“馬後炮”。因此,民進黨要藉“公投”來干擾兩岸“ECFA”協商,是不切實際的。當然,民進黨仍可藉著“公投”,對“ECFA”的後續協議協商,及早期清單的實施予以干擾,但隨著“ECFA”的實施,其對台灣經濟的推動效益將得以充分顯示,台灣民眾也將看到實施“ECFA”的好處,就使人產生民進黨反對“公投”是為反對而反對,因而將不但是干擾不了“ECFA”的實施,相反還將令民眾看清民進黨的咀臉,更為反感。 再說,“最高目褾”。誠然,倘若“ECFA公投”獲得通過,就須按照《公民投票法》的規定,“行政院”必須在三個月內研擬並向“立法院”提請法案,“立法院”必須在下一會期內通過“法案”。否則,“行政院”和“立法院”都被視為“違憲”,發生“憲政危機”。“行政院”重組還是事小,因為馬英九只需任命新“行政院長”進行“組閣”就是了。而重選“立委”,以現時藍綠兩陣營的態勢,國民黨肯拿不回二零零八年的佳績,就將失去對“立法院”的控制權。 但以過去四次“公投”的經驗看,由於《公民投票法》所設定的幾道“門檻”,尤其是“投票率”和“贊同率”都甚高,民進黨要想“ECFA公投”能夠獲得通過,應是絕無可能。倘若其提出的“ECFA公投”議題遭到否決,就等於是台灣主流民意支持“ECFA”,這正是“雙面刃”的吊詭之處。何況,按《公民投票法》規定,一項“公投”議題遭否決後,在三年內不得就同一議題再次提出“公投”,這就將等於是收繳了民進黨三年內反對“ECFA”的“武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crn-webapp/mag/docDetail.jsp?coluid=0&docid=101276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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