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3日 星期六

扁案判決與五都選舉(2010/11/13)


扁案判決與五都選舉(2010/11/13)
 http://news.rti.org.tw/taiwan_perspective_page.aspx?id=2397

  扁家收受台泥辜家3億元,讓政府花上百億元購買龍潭土地納入科學 園區,這件龍潭購地弊案昨天三審定讞,前總統陳水扁及夫人吳淑珍各判11年徒刑,併科1.5億元罰金。這次的判決,對照於日前二次金改陳水扁一審被判無罪 時,民進黨內出現要求釋放陳水扁的聲音來看,民進黨的反應卻顯得相當低調,以避免龍潭購地弊案的判決,對五都選舉造成衝擊。

  從 2006年扁家貪污案件一一爆發以來,民進黨執政的氣勢日漸衰竭,當時接連幾次的選舉,民進黨是一敗再敗,最後更在2008年總統大選失去執政權。為了挽 救民進黨的命脈,繼任的民進黨主席蔡英文,開始採取與陳水扁「切割」的方式,避免扁家的貪腐案件繼續拖垮民進黨。黨內領導階層,也對扁案採取漠視的態度, 避免引火上身。

  經過一年多的切割策略,民進黨終於在去年縣市長「三合一」選舉中開始「止血」,讓原本低迷的氣勢,轉為螺旋上升。到了今年的五都選舉,民進黨的聲勢終於可以跟國民黨不分軒輊,讓選情顯得更加緊繃。

   從民進黨選擇與扁案切割後,聲勢快速再起,可以看出三項意義:一是,雖然絕對的權力,容易造成絕對的腐化,但人民對政治人物貪腐的行為並不會姑息。扁案 爆發以後,民進黨的聲望迅速下滑,這代表人民無法容忍政治人物貪污的行為,所以在陳水扁執政後期,人民一再地使用手中的選票教訓民進黨。

  二是,繼起的民進黨領導階層,知道扁案變成民進黨的票房毒藥,所以他們選擇與陳水扁進行切割,連關在土城看守所的陳水扁,他們也幾乎很少去探視,這代表即使曾經貴為總統,但只要涉及到貪污案件,一樣會遭到同黨同志的唾棄,這對從政者,是一個教訓。

   三是,法官對總統貪污案件的迅速審判,不管判決結果是否符合民願,但對貪污案件的速審作法,絕對是符合人民的期望。畢竟掌握最高權力者,如果沒有司法速 審的作為,那麼權力分立的民主原則就無法確立,後繼者也會誤以為有機可趁,甚至使用手中的權力破壞司法體制,這對民主鞏固絕對是一種負面的效用,所以法官 對扁案的速審,對台灣民主的正常發展,深具意義。

  就此而言,扁案的速審既然符合人民的期待,民進黨領導階層也不敢拂逆民意,只有保持緘默。司法歸司法、政治歸政治,台灣民主的成熟發展,陳水扁與五都選舉很難再產生連結,所以扁案判決三審定讞的結果,對五都選舉的衝擊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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