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8日 星期一

次金改無罪 陳水扁關7百天賺數10億(2010/11/08 00:05)

二次金改無罪 陳水扁關7百天賺數10億(2010/11/08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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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次金改21名遭到特偵組起訴的被告,審判長周占春判決全部無罪,引發社會反彈聲浪。﹝圖/資料畫面﹞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二次金改案,台北地方法院5日一審宣判,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子女以及金融業者等21名被告全數無罪。立法委員邱毅表示,雖然判決結果是預料中事,但看到判決書還是很訝異。他氣憤的說,法官周占春竟然成為大法官,而且還指點總統該怎麼做;還有判決書就猶如辯護律帥的辯護狀。邱毅更怒批周占春甘做陳水扁的走狗。 

二次金改的判決書內容指總統職權管不到金融事務,資深媒體人陳鳳馨在7日晚證論節目指出,有意識形態的法官寫出的判決書,是預期中事。她說,判決書的內容,也告訴了送錢的金融業者恍然大悟,原來都誤解了總統的職權。她強調,陳水扁以總統的身份在總統府中宣佈二次的目標、行程等等,怎會說陳水扁管不到金融業?陳鳳馨不滿的說,周佔春獨創憲法解釋總統職權,這個判決陳致中最樂,因為沒坐過一天的牢,就可以擁有數億元,陳水扁至少還坐了7百天的牢。 

總統管不到銀行,文化大學教授姚立明譏諷的說,誰會相信?民眾都覺得很好笑。他也斷言,陳致中這次高雄市議員選舉篤定當選。政論節自主持人董智森直言,扁家應送周占春「惠我良多」的匾額。資深媒體人黃創夏也表示,周占春的,判決,讓「扁珍長樂致中當選」。他感嘆的說台灣沒是非,也沒有人願意出面撥亂反正。 

二次金改案,台北地方法院5日一審宣判,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子女以及金融業者等21名被告全數無罪,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主任陳宏達今天(7日)指出,檢方對法院關於總統職權範圍的觀點以及相關事實的認定無法接受,近期內將提起上訴。 

特偵組去(98)年12月以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利用金控併購案,向國泰、元大兩家金控索賄6億多元,起訴扁珍涉及貪污罪;國泰世華副董事長蔡鎮宇、元大馬家,以及扁家子女陳幸妤、陳致中、黃睿靚夫婦,被檢察官認為協助扁家隱匿貪污所得,遭依洗錢罪起訴,全案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由合議庭3名法官周占春、林柏泓、何俏美承審。 

台北地方法院5日一審宣判,判處陳水扁夫婦等21名被告全部無罪,合議庭法官在判決敘明,總統職務已非刑法解釋問題,而是牽涉憲法規定,依照憲法、大法官相關解釋,認為金融合併案,並非憲法列舉的總統權限。合議庭認為,翻遍憲法,均無金控合併與總統職權有關的規定,難以認定企業給款扁家有行賄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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